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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频出建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国家住房银行

信息来源:民建绍兴市委 作者: 日期:2019-0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民建会员、绍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处副处长王建中反映,我国自1991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系已形成相当规模,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应有作用。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62.33万个,实缴职工13737.22万人,缴存总额124845.12亿元,缴存余额51620.74亿元。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整体向好,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也不断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分散管理导致资金错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运营。公积金属地分散管理,不能跨市融通,造成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公积金资金供给不足,中西部城市却为大量的公积金沉淀资金发愁。

二是缺乏金融属性保值增值难。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规避风险,把绝大部分公积金沉淀资金存入银行或者用于购买国债,保值增值的效率不高。截止2017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51620.7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13%。数万亿公积金沉淀资金“沉睡”,但是银行房贷仍旧利率高、放贷难。此外,公积金的金融业务要委托银行办理,导致管理成本高,服务效率低。

三是资金监管难资产易流失。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自管理,这是导致财政资金监管难的根本原因。即使建立了相应的监管体系,各地落实情况不一,公积金被违规挪用现象仍旧屡见不鲜,尤其在中西部地区尤为多见。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要求建立国家住房银行的要求也呼之欲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因此,王建中建议建立国家住房银行,把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的运营和监管。具体如下:

一、关于国家住房银行机构设置。国家住房银行建立后,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改制为金融机构,可起用原班人马,利用好原有的机构、网点和人员,并招聘经济、金融界的专家。中央设立总行,各省、市组建国家住房银行分行和支行,对各地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二、关于国家住房银行资金来源。各地住房公积金资金由中央统筹安排,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已接近800亿元,其中500多亿元为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此外,有效扩充公积金归集渠道。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政策性银行再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筹集资金,以补贴的形式来进行收入的转移,允许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

三、关于国家住房银行监管体制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已经相对成熟了,可借助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对国家住房银行的运营实施监管。同时,可在银行内部建立现行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对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变更、转移、销户等实行信息全国联网,随时能调取资金数据,防止公积金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