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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持续发展的调查建议

信息来源:绍兴民建 作者: 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民建绍兴县支基层委建邦支部

    我国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精粹和中华民族的根基,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古村落传统的建筑风貌、淳朴的人居环境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新旧相杂、不伦不类,有的因无人居住或产权归属等问题正呈颓败之势。古建筑周边的环境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变迁,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很多古建筑周围甚至到了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境地。
    我国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始于上世纪50年代,而真正实施保护在上世纪90年代,从本世纪起,国家先后分五批将181个建制镇和169个村庄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12年4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意味着抢救和保护传统村落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在2011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强调:“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责任省长、时任省委副书记的李强也在丽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指出:“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地方品牌,应当充分体现出浙江的特色、浙江的风韵、浙江的文化,而历史文化村落正是我省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最集中的体现,是江南乡村独特魅力最好的展示。我们应按照‘彰显区域特色、体现农村特色、传承优秀文化’的要求,将历史文化村落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挖掘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民俗风情村落等历史文化村落的历史典故和个性特色,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和“村村有故”的建设主题,把历史文化村落建设成为我省美丽乡村的典型代表,不断彰显浙江新农村的独特韵味。”
    一、我县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长三角南翼,东接宁波,南临杭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我县的古建筑历经洗礼和先人的创造、雕琢,形成了一批既富实用价值,又富文化内涵,更具观赏价值集历史、自然、技术和艺术于一体的古村落。为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些古村落,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古村落保护措施。自去年5月底始,我县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传统村落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县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推选出稽东镇冢斜村、兰亭镇紫红山村、夏履镇双叶村为“传统村落”申报对象。
从调查看,我县历史文化村落呈以下几个特点:
    1、区域分布不均衡。全县19个镇(街道),除柯桥城区及安昌古镇外,经省认定的历史文化村落18个:柯岩街道州山村、兰亭镇紫洪山村、稽东镇冢斜村、裘村村、下尉村、尉相村、尉村村、石岙村、俞谢骆村、稽江村、竹田头村、占岙村、富盛镇上旺村、王坛镇上王村、平水镇王化村;自然生态村落3个:稽东镇陈村、高阳村,王坛镇丹家村)。分别分布在柯岩、兰亭、稽东、富盛、王坛、平水等6个镇(街道),且以山区、半山区。
    2、历史建筑占比不高。15个古建筑村落中,有各类古建筑400余处,尤以古民宅(台门)居多,约170处。拥有善庆学校,永兴公祠、余氏宗祠、古戏台、余氏老台门、八老爷台门、高新屋,三官庙、杨氏宗祠、裘氏祠堂、镇东桥、必有余庆台门(稽东镇裘村)、下尉祠堂、王村祠堂(稽东镇下尉村),仙岩寺(稽东镇尉相村)、尉氏宗祠(稽东镇尉村)等16处县级及县级以上文保点。此外,也拥有如富盛镇上旺村13排等“农业学大寨”这一特定年代的建筑群落。
    其中,影响深远或者弥足尊贵的,主要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稽东镇冢斜村的县级文保单位永兴公祠、余氏宗祠、古戏台、余氏老台门、八老爷台门、高新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柯岩街道州山村的善庆学校等一批历史建筑。
    3、古树名木富有地方特色。全县3个自然生态村落共有古树名木6000余株。树种主要以香榧树和红豆杉为主。其中绍兴县稽东镇陈村拥有香榧树古树名木近5000株,是绍兴有名的香榧村。
    二、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方面作了诸多努力和探索,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现代建设的博弈中,目前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原有风貌逐步失去。由于人口的增加与土地有限的矛盾,造成新旧住宅混杂。新建的住宅与传统民居相比,外形简单,缺乏特点,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村落原有风貌。同时,由于古建筑空间分割及审美标准的变迁,农民对于新式楼房有着更多的向往,擅自拆除、改建、违规修缮古民居建筑的现象经常发生,导致许多古民居,台门被破坏、被消灭。二是村民对古村落的文化价值缺乏认识。由于村民文化程度不高,对目前古村落保护政策了解不多,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不能正确认识古民居的不可再生性以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破旧的古民居没有保护价值,意识不到古民居的历史文化价值所在,对自己拥有的古院落保护积极性不高。三是传统村落古民居维修经费匮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收益分散的系统工程,靠现有基层的财力、物力和智力,工作很难深入。尤其是我县现存的历史文化村落,大部份分布在经济较不发达、交通相对落后的山区和半山区,纯靠镇、村的投入,只能停留在零碎、“小打小闹”的水平,导致有投入没有产出,后续工作难以为继。四是旅游开发定位狭隘。大部分传统村落的旅行开发仅仅停留在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古建筑参观等项目上,对于古村落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流传下来的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较少。同时,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使传统村落旅游项目基本属于半停工和止步不前的状态。
    三、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传统村落保护建议
    传统文化村落是千百年来留下的宝贵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的根脉,是“人类与自然结合的共同作品”。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今年4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我们实施传统村落挖掘、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政策保障。为更好地将历史文化特色的古建筑、古遗存及民俗风情地融入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我们建议:
   (一)要注重发掘特色,在打造村落品牌上下功夫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在我县,有地方特色的古村落比比皆是,如稽东镇的车头舜王庙,因后世之人为崇尚舜之孝敬美德而立庙塑像,并定期举行盛大庙会。庙会期间,民间风情各放异彩:在章家岭有罗汉会,十八罗汉护卫圣驾,弹性筋斗,腾空而起;在杨宅有拳棒会,穿红戴绿,挥拳弄棒,绝技迭出,这种庙会,可以重新组织,既传承历史,又打响名气;又如在兰亭镇,每个村庄的由来,姓氏的由来,古桥古树的由来,都是一个个美丽的传说,凝聚着一代代人的智慧结晶,可以建立一个小型的村落博物馆,供游人参观了解。因此,要在保证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自然风光、文化特色和旅游开发紧密结合,挖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乡土民俗民风,努力形成各有特色的村落品牌。
   (二)要注重探索保护机制,在促进村落良性发展上下功夫
   针对传统村落不同于一般历史街区的特点,重点加强对传统村落中古旧建筑遗存、民居分布和古朴村落风貌的保护,通过建立《遗存保护名录》、制定《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等相应保护机制,实现对古民居、古道、古桥等古遗存的统一管理,力争到2015年全县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基本得到修复和维护,400处左右古建筑、古遗存及民俗活动全面落实保护措施,促进村落持续良性发展。
   (三)要注重提升人居环境,在科学治理村庄风貌上下功夫
   按照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的要求,把历史文化村落现存的古建筑及古树名木作为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结点,纳入区域化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妥善处理好古村落保护与提升人居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时,注重自然和生态的结合,尊重村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如:在不破坏历史风貌整体性的前提下,继续保持古建筑外貌,通过适当改善内部生活环境,保证居民生活的连续性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要加快传统村落的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农村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使村民住得安心、放心、舒心,使传统生活方式得以延续,历史人脉得以传承。
   (四)要注重政府主导地位,在完善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民主体”的管理机制,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保的管理网络,不断充实保护管理力量。特别是各传统文化村落,要以农民为保护的主体,制定村规民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要重视古村落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大执法力量,遏制随意拆除,破坏古建筑的行为。镇(街)党委、政府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农办、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古村落保护开发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理的保护与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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