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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和保护绍兴水乡鱼类资源的建议

信息来源:绍兴民建 作者: 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恢复和保护绍兴水乡鱼类资源的建议

民建绍兴市委会     潘锦仁

 

    绍兴自古以来以水乡闻名于世,境内水面积达48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1%,气候湿润,雨量丰沛,河湖众多,水资源丰富,有水乡泽国之称。中部的鉴湖、东部的曹娥江和西部的浦阳江水系,为绍兴渔业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从有关部门了解的情况,境内水生鱼类达到了11目21科,计81种,资源相当丰富。

    一、当前影响我市鱼类资源生存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经济和城镇化规模的扩大,大量工业和生活污水的产生,带来了环境的相对污染;渔业养殖体制的转变,为渔政管理增加难度;科技发展使捕捞渔具更具杀伤力;关键是鱼类资源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目前市场上自然生长(野生)鱼类已很稀有,不少鱼种已濒危灭绝。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是水污染严重,鱼类生存环境恶化。绍兴区域经济中轻纺产业结构占比较高,轻纺行业中的印染水污染影响最大,印染厂排放的污水成分复杂毒性大,自然净化困难,污水处理成本高,虽政府部门严厉监控,但部分企业经营者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忽视社会公德,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前几年常常听到染厂污水排放,使河面养殖鱼类大面积死亡的报道;另一方面,城市、乡镇建设规模扩大,公厕改革和粪便利用方式的改变,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利用自然净化和下水道排放,进入河道水面;自来水的普及,社会对水资源污染监督弱化,使河面富营养化,发黑变臭;实际上有些河道鱼类已不能正常生存,捕获的鱼类经化验,重金属元素超标,部分居民集聚区河道,甚至连低档次的螺蛳、河蚌都已绝迹。

    二是对鱼类过度捕捞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农村水面鱼类养殖实行分片经营承包制后,承包者为使养殖期效益的最大化,一改过去集体制分批捕捞,留足资源的做法,实行了各种鱼类大小统捕,使鱼类之间的生物链断裂,失去其生存的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我市渔政执法部门机构健全,但受人员编制、经费不足的制约,客观上对承包水面养殖违规捕捞方法缺乏执法理由,特别是渔政部门转入公务系列,经费财政划拨,执法监管效果与部门政绩考核不挂钩,缺乏执法的动能,存在着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现象,更严重的是随着科技知识的普及和应用,有些人利用电捕器,长地笼、大网细眼等违规渔具捕捞,像泥鳅、鳗鳝一类难捕之鱼都在劫难逃,使部分珍稀种鱼濒临灭绝。

    三是水生植物减少,降低鱼类自然繁殖成活率。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模式时,河面水草养殖是农田基肥的重要来源,当时大面积养水草,既净化水质,又限制水面捕捞,为鱼类自然繁殖提供了条件;实行农户联产承包后,放弃水草养殖,水面裸露;加上各级政府部门为整治河岸环境,实施河堤砌磡,阻断岸上水草向河面延伸,污水排放更使原有布满河底的水生植物都已死光,失去了最后繁殖生存的屏障。

    四是人工放养鱼苗相对减少。水面养殖集中在国有、集体渔场时,各经营单位为保证每年投放鱼苗,都专门设有孵化池,由专业技术人员繁殖相当数量的鱼苗,定期投放辖管区域,捕捞时按鱼种抓大放小,留足资源;但水面养殖归农户承包后,受承包期时间的制约,顾及自身效益,短期行为滥捕,造成鱼类资源的损失,虽然政府渔政部门每年投放相当数量的鱼苗,但疏于管理,客观上存在监管困难,加上捕捞者与投放者无利益关系,往往投放下去就被高科技捕鱼工具捕走,降低投放养殖的实际效果。

    二、对策建议

    水产养殖是政府部门重要的菜篮子工程,水产品是人们重要的食物来源。绍兴人养鱼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期,越人即首创堰塘养鱼;1978年绍兴县网箱养鱼面积居全国首位,绍兴境内丰富的水资源和渔民精湛的养殖技术,为市民提供了充足的水产品;但如果我们对脆弱的鱼类资源未加保护,政府渔政监管部门未加重视,绍兴冠以“鱼米之乡”将徒有虚名。为此,提出如下决策建议供政府部门参考。

   (一)继续实施清水工程计划,营造良好的水质环境。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2002年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创建生态市的目标,坚持治理环境污染与发展环保产业相结合,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相继开展了污水进入排污网管,集中处理,合标排放;重视江河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整治问题;加大新农村建设,减少生活污染源;建造曹娥江口岸大闸,建设曹娥江引水工程,对绍兴水网河流进行人工冲刷,水质改善效果十分明显,部分河流开始恢复了鱼类活动。建议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实施清水工程计划,认真贯彻《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则》,扩大绍兴市城区河道保护范围,强化对工业、民用生活污水截流,进入排污管网的监管,环保、渔政部门协同对相关河流污染情况开展定期实测和监管,有效利用曹娥江引水工程对市县水流的冲刷和排放,增加水流量,提高冲刷频率,确保河流水质清澈,恢复生态系统活力。

    (二)加强渔政的执法监督,打击违法捕捞行为。鱼类资源的濒危,一定程度上与过度捕捞有关。建议政府部门制定《绍兴市鱼类资源保护条例》,对鱼类资源管理、养殖、禁渔和捕捞作出相关规定。增加渔政监管部门的人员配置,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捕捞,没收违法渔具,重点打击电捕器,长地笼、大网细目的滥捕行为,推广绍兴县“河长制”管理模式,将渔政管理工作引入“河长制”管理内容,按照“镇村联动,区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分段分片对河面实施管理包干;严格按照鱼类繁殖季节和特点,设定鱼类禁渔期制度。明文规定主要鱼类捕捞最小值,组织工商、市场管理和渔政执法人员对出售鱼类进行市场监督,打击滥捕鱼苗,破坏鱼类资源的行为;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鼓励市民对违法捕捞行为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尽快恢复我市丰富的水产鱼类资源。

    (三)完善政策扶持机制,鼓励民资投资鱼类养殖。随着水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恢复和保护绍兴水乡鱼类资源已成为可能。建议政府部门对区域内水环境和鱼类资源生存情况进行一次普查,编制出主要鱼种生存、分布和养殖规划图,对已适应鱼类养殖的河面,实行区域范围的公开招投标承包,鼓励渔民专业养殖,规范捕捞方法;加大政府投入,将鱼类养殖纳入政府菜篮子工程加以重视,鼓励专业人员建设鱼苗培殖基地,由政府出资收购苗种,定期组织自然投放,实行限期分片捕捞,让鱼类资源有一定时间的涵养恢复期。充足的水产品既能改善市民生活,增加渔民的收入,更能扩大绍兴水乡的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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